海洋环境噪声浮标(2016)
发布时间:2016-08-19
对接截止时间:2016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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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用途
具有海洋环境参数测量、自沉浮与定深漂移、数据自动重传、双向通信、深度超限控制与触底保护、打捞报警与数据自毁等功能。
主要指标
1.最大工作深度:不小于2000米,可根据需要进行定深漂移。 2.浮标使用海区:70°E ~ 145°E,5°N ~ 55°N。 3.剖面及定深测量层数:不少于70个剖面;海深大于300米时,每个剖面定深数量不少于4层,深度可远程设定。 4.工作时间:不少于180天。 5.定深噪声测量连续记录时间:2 ~ 5分钟可调。 6.海洋环境噪声测量频率范围:10Hz ~ 20kHz;精度:±2dB。 7.温度测量范围:0℃ ~ 32℃;精度:±0.005℃。 8.压力测量范围:0 ~ 25MPa;精度:0.2%FS(深度大于5m)。 9.电导率测量范围:0 ~ 65mS/cm;精度:±0.01mS/cm。 10.数据接收率:不少于传输数据的90%。 11.浮标成活率:不少于80%(完成既定定深测量点数量认定为成活)。 12.浮标定位准确度:不大于20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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