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便防护服
发布时间:2016-04-18
对接截止时间:2016-05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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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用途
用于非战争军事行动中作业人员对生物危害的皮肤防护。
主要指标
1.执行标准:参照GB 19082-2009; 2.系统组成:带有头罩的连体式防护服,配套器材包括半面罩防毒面具、防护镜/眼罩、防护靴(安全鞋)以及携行背囊; 3.过滤效率:不小于99%; 4.透湿量:不小于2500 g/(m²•d); 5.匹配性:能与配套器材等匹配使用; 6.资质要求: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性质为中资控股,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,不接受代理商投标;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优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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